相忘与回味
今晚(5.8日),几个老哥们喝多了,借着酒障脸将对我的思念直抒胸臆了一番,搞得声情并茂的,感动了好一会儿。是啊,离开那个地方快要一年了,时间总是走的很快,不经意间就匆匆的窜掉了。说实话如果不是在那里的几个好哥们,对那里几乎没有多少的留恋,或者说一点没有吧。虽然待了不短的时间,甚至超过了胭脂湖畔的沉醉,但是那里留给我的印象毫不完美。这也许就是为什么离开这么长的时间而我却没有要主动故地重游的冲动的原因吧。
哥们在那头思路清晰的就是对我说了庄老夫子那段话里最为经常被引用的那句话,“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呵呵,是啊,对这段话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理解方式,不同的环境下、不同的时间里的理解也会有所不同。当年,哥几个住在一起的日子,典型的梁山蓼儿洼式的喝酒吃肉作风,虽然粗犷了些,但是来的痛快,过的实在。真真切切的率真性情,平平静静的波澜不惊。彼此的没有太多的客套,有的只是真诚的交流,虽然工作、学习、生活的日子有些无聊,但是大家相互扶持,相互鼓励也算是一种“相濡以沫”了。当然有时候也怀念一下曾经的江湖,飘飘然似的吹吹牛逼,给自己找点寄托。
如今,真的跳出泥淖,惯了涸泽之鲋的拮据,突然面对浩瀚且有些深不可测的江湖,有些不习惯了。不会去回味太多的相濡以沫的故事,但是相忘于江湖又是不可的,毕竟相忘不是解脱,江湖虽大,放在心里总是挥之不去的,所以也是时时记得的。也许,随着各奔东西之后的物是人非,这种怀念会渐渐的淡化,也许有一天很多东西变得模糊,但是困在车辙里的阴影只要留存,想来是不会相忘的了。所以,庄老先生的话我们如果不断章取义的话,会看到这样的全貌:
“ 死生,命也,其有夜旦之常,天也。人之有所不得与,皆物之情也。彼特以天为父,而身犹爱之,而况其卓乎,人特以有君为愈乎己,而身犹死之,而况其真乎?泉涸,鱼相与处于陆,相呵以湿,相濡以沫,不若相忘于江湖。与其誉尧而非桀也,不如两忘而化其道。夫大块载我以形,劳我以生,佚我以老,息我以死。故善吾生者,乃所以善吾死也。” 每一件事,我们都要看到它的全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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